天津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民政局關于取消部分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通知
津財稅政[2025]6號 2025-2-24
各區財政局,各區稅務局,第三、第四稅務分局,各區民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有關要求,經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天津市民政局審核,天津市海棠公益基金會等3家社會組織,自本通知發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稅 屋附件:取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名單
天津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4日
取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名單
1.天津市海棠公益基金會
2.天津市馮驥才民間文化基金會
3.天津外國語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