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統計局,區直、中直駐桂各單位人事(干部)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統考辦字〔2024〕1號)要求,2024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24年10月進行,為做好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2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均為2024年10月20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0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 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0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二、考試大綱
2024年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21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門戶網站主頁“政務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需要初、中級考試教材的考生,請自行購買由中國統計出版社出版的有關教材。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無指定教材。
三、報名條件和有關說明
2024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西考區的考試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完成報名注冊、資格審核、繳費確認等程序。
報名注冊時,請報考人員務必認真閱讀公告,了解報考有關注意事項,全面校驗個人報名資格,并對輸入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一)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統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2)具備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自覺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堅決抵制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2.具體條件。
(1)初級資格。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
(2)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工作滿10年;
②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統計工作滿6年;
③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4年;
④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⑤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1年;
⑥具備博士學位。
(3)高級資格。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②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③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等與統計相近專業中級職稱,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考相關問題的說明。
1.關于“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
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2.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4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來累計。報考人員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專業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工作年限可累計。
3.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4.對中級、高級報名條件有關“工作年限”的解釋。中級報名條件之一“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0年”,“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0年”與“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兩項為并列關系,沒有時間先后關系。與此相同,中級其他報名條件中,相關學歷與專業工作年限均為并列關系,沒有先后關系。
高級報名條件中,“從事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是指從事統計相關工作,不要求報考人員必須被聘為統計師,但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必須是取得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
四、考試報名告知承諾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閱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報考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須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經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通過后方可報名考試。
(三)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與監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核查結果以考后核查為準。
(四)不實承諾的處理。
1.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考試報名流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一)報名時間。
2024年8月19日上午8:00至8月29日下午18:00,繳費統一在8月30日18:00截止,逾期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
(二)報名網站。
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
(三)報考流程。
1.自行確認報名資格。報考人員必須根據報名條件對自己進行全面的報名資格校驗,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能進行網上報名,否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2.注冊。首次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提交注冊信息。注冊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及使用說明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載。
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核查完成后,報考人員方可繼續報名。
3.填寫并確認報考信息。按要求填選考試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考試科目、工作單位、專業工作年限等信息。點擊“保存”,進入確認報考信息環節。報考人員再次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點擊“確定”提交報考信息,進入在線核查環節。
4.在線核查。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系統核查通過后進入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環節。
5.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系統有“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兩種辦理方式供報考人員選擇。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本人閱讀并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即完成網上信息填報,進入繳費環節。
簽署《告知承諾書》后,報考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電子版證件和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無須簽署《告知承諾書》,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電子版證件和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6.上傳電子版證件和證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電子版材料。
具體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格式);
(2)身份證件;
(3)從事統計專業或者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報考高級統計師的人員,對取得統計、經濟、會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供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對取得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助理研究員資格(職稱)證書或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加蓋公章的助理研究員評(聘)文件;
(5)報考條件中要求具備的其它材料。
材料上傳成功后,等待考試組織機構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7.網上人工核查。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18:00。報考人員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上傳對應電子版證件和證明材料,廣西統計考辦在材料上傳成功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結果,核查通過后及時繳費。
8.網上繳納考試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0日下午18:00,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繳費前,要認真復核所填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照片等信息,確認無誤后方可繳費;繳費后,報名信息將無法更改,不能辦理退考和退費。
(1)收費依據及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統考辦字〔2016〕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 財政廳關于改革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桂價費〔2016〕79號)精神,《自治區統計局關于調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項目標準的通知》(桂統字〔2019〕25號)規定:①考務費:初級按每人每科15元(兩科30元)標準,中級按每人每科13元(兩科26元)標準。②考試費:初級、中級、高級按每人每科50元標準。
(2)繳費方式。
202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繳費僅支持使用支付寶。繳費電子發票將會在考試報名結束后通過短信方式發送到考生報名手機號上,請注意查收。
9.打印準考證。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已繳費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附帶照片的準考證, 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的準考證無效)。
六、考試地點及成績查詢
(一)考試地點。2024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試地點設在南寧市,請考生務必及時打印個人準考證,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準確掌握考試有關信息。
(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查詢服務將于2024年12月在網上開通,屆時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查詢考試成績。考試報名、資格核查、打證辦證期間,考生可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局門戶網站(http://tjj.gxzf.gov.cn/)或關注“廣西統計”微信公眾號獲取有關信息。
(三)考后核查。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考試要求,廣西統計考辦會加強日常監管,考試結束后對擬合格考生進行網上公示及報名資格條件復核,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成績復查。有需要復查成績的考生請于成績公布15個工作日內向報名地市統計局提交復查申請,逾期無效。復查申請表見附件3。
七、組織領導
2024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西考區工作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局組織,考試考務工作由廣西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廣西人事考試院承擔部分考務工作。各市、縣(市、區)統計局負責當地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宣傳發動、組織報名、報名資格審核及證書發放等工作。
八、其他事項
(一)網上報名考務咨詢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二)請各位考生持續關注“廣西統計”微信公眾號和廣西統計局門戶網站,本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工作信息將在微信公眾號和門戶網站發布。
附件:1.從事統計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2.全區各市統計考務辦公室現場審核地址及聯系方式
3.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查申請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從事統計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茲有 同志,性別: ,身份證號碼: ,參加工作滿 年,其中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 年。
經查,該同志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能夠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全區各市統計考務辦公室現場審核
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市 |
辦公電話 |
聯系地址 |
南寧市統計局 |
0771-5539335,5532756 |
南寧市嘉賓路1號 |
柳州市統計局 |
0772-2825241 |
柳州市文昌路66號文昌綜合樓2樓 |
桂林市統計局 |
0773-2822560 |
桂林市臨桂區西城中路69號創業大廈主樓5樓 |
梧州市統計局 |
0774-3828554 |
梧州市長洲區新興三路1號市政府大樓5樓 |
北海市統計局 |
0779-2024836 |
北海市海城區和平路東二巷2號 |
防城港市統計局 |
0770-2818856 |
防城港市港口區行政中心區紅樹林大廈東塔1703辦公室 |
欽州市統計局 |
0777-2824439 |
欽州市永福東大街11號市行政信息中心 |
貴港市統計局 |
0775-4563451 |
貴港市行政中心C區5樓 |
玉林市統計局 |
0775-2825472 |
玉林市玉東大道1號 |
百色市統計局 |
0776-2824321 |
百色市右江區愛新街文體巷17號 |
賀州市統計局 |
0774-5123450 |
賀州市八步區星光路48號 |
河池市統計局 |
0778-2081801 |
河池市宜州區慶遠鎮高家堡西路1號發展大廈4樓407室 |
來賓市統計局 |
0772-4278800 |
來賓市人民路1號 |
崇左市統計局 |
0771-7962173 |
崇左市江州區新城路1號行政中心政協區二樓 |
自治區統計局 |
0771-5846196 |
南寧市建寧路6號 |
附件3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查申請表
姓名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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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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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報考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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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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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科目名稱 |
復查科目準考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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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查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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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須知:1.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受理成績復查。除參加考試但成績為缺考、違紀、零分、無效等異常成績情況的考生可在復查期限內提出書面申請成績復查外,其余情況均不受理客觀題科目成績復查申請。2.主觀題成績復查僅限復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也不涉及評分標準。 我已閱讀并知曉復查范圍。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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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委托代辦人代辦的,代辦人填寫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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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人姓名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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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統計考辦意見: 單位:(蓋章) 年月日 |
注: 1.考生對考試結果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網站公布成績時間為準)辦理成績復查手續,過期不予受理。
2.申請復查的考生可向報名地市統計局提交申請或直接向廣西統計考辦提交申請。
3.在成績公布15個工作日后統一將復查申請匯總報送國家統計考辦復查,待收到復查結果后在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短信將復查結果告知申請人,請申請人確保申請表上填寫的電話準確無誤且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