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克拉瑪依市稅務局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克拉瑪依市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1號 2022-12-28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3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實行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9號)的要求,經國家稅務總局克拉瑪依市稅務局研究決定,對2019年4月10日制發的《國家稅務總局克拉瑪依市稅務局關于更新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克拉瑪依市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1號)予以廢止。
同時《克拉瑪依市國家稅務局關于更新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公告》(克拉瑪依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號)、《國家稅務總局克拉瑪依市稅務局關于修改部分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克拉瑪依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一并廢止。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克拉瑪依市稅務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