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市稅務局對烏魯木齊市十四屆政協二次會議第038號建議的答復
謝镕全代表:
您好!您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烏魯木齊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提出“關于后疫情時代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小微企業稅收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經認真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小微企業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出臺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六稅兩費”,以及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政策;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優惠政策;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等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規定:“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烏魯木齊市稅務局無權制定稅收優惠政策、也無權擴大免征和優惠政策范圍,主要負責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二、全力落實各項政策助力小微企業發展
烏魯木齊市稅務局以服務大局為己任,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為契機,全力落實落細稅收優惠政策,讓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享盡享國家稅收紅利,助力小微企業擺脫困境,推動我市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對以上答復,如有意見,請及時告知我們。
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市稅務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