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股權變更登記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查驗有關服務工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通告2023年第2號 2023-9-2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費保障辦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稅費保障辦法》和《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股權變更登記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查驗有關服務工作的通知》(稅總所得發〔2022〕62號)相關規定,為便利納稅人(申請人)依法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業務,進一步優化我區營商環境,現就做好股權變更登記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查驗服務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個人轉讓股權在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之前,扣繳義務人(股權受讓方)或納稅人(股權轉讓方)應當依法先向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扣繳(納稅)申報。
二、各級稅務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行個人轉讓股權完稅信息查驗機制。查驗通過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三、扣繳義務人、納稅人對個人股權轉讓相關信息及憑證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本通告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