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發揮市場監管職能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19條措施》的通知
新市監信[2024]40號 2024-3-4
各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局機關各處、室、局,各直屬單位,各協(學)會:
現將《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19條措施》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并定期梳理工作進展、成效和存在問題,于每年6月30日及12月10日前將半年和全年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處。
聯系人:苗健 電話:0991-2811791 13999272111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19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部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舉措〉的通知》(國市監信發〔2023〕77號)要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民營經濟生機活力,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現結合市場監管職能,提出如下舉措:
一、全面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單以外不得設置準入條件,實行“非禁即入”,推動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優化行政許可服務,大力推進許可審批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和便利化。推動開辦餐飲店等高頻許可事項實現“一件事一次辦”,并廣泛宣傳推廣。(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登記注冊處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組織落實,不再列出)
二、清理規范行政許可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鑒定、公正或提供證明等。(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登記注冊處、食品生產處、食品經營處、知識產權促進處、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深入落實,持續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暢通公平競爭審查舉報投訴和處理回應渠道,開展公平競爭審查信息化監測,及時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雙反處牽頭,各相關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加大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查處力度。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公開發布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等典型案例,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雙反處負責)
五、深入實施信用提升行動,開展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治理,強化信用約束激勵,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對獲得榮譽的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疆)上予以標注公示,提升信用良好企業獲得感。擴大信用信息應用場景,通過部門合作、“政銀合作”等形式,為信用良好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享受金融扶持政策提供支撐。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制度,便利經營主體以承諾方式取得許可或者修復信用,擴大信用修復范圍,幫助失信企業重塑信用。探索制定《經營主體信用合規建設指引(指南)》,引導經營主體守法誠信經營。(信用監管處牽頭,各相關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打造“新企辦”“新服辦”服務品牌,完善智能化、一體化、協同化、學習化登記注冊申報系統,鞏固企業“一網通辦”功能,讓企業開辦、退出更便利。繼續拓展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場景,持續擴大電子營業執照政務領域應用全覆蓋試點的范圍。(登記注冊處負責)
七、扎實開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工作,細化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指標和賦分體系。結合分型分類結果,協同自治區扶持個體工商戶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出臺政策、精準幫扶。(登記注冊處負責)
八、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示體系,將承諾和履約信息納入信用記錄。與發改委、稅務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擴大涉企信息歸集共享范圍。開展經營主體信用監管標準體系建設。實施深化經營主體信用監管數據質量提升行動,以高質量的數據支撐“三個監管”。依托“絲路有信”企業信用碼,為經營主體提供更便捷年報服務。推進與稅務等部門“多報合一”,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做好大型企業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的年報公示工作。(信用監管處牽頭,各相關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原始創新保護力度,建立知識產權侵權快速處理機制,根據市場監管總局交辦線索查處惡意搶注商標等違法行為。發揮自治區知識產權金融服務聯合體作用,為創新主體提供優質高效的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推廣知識產權等質押業務,有效激活企業的無形資產融資功能。持續做好知識產權培訓宣傳,提升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知識產權保護處、知識產權促進處、執法稽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持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優化升級統一工作平臺,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減少對守信經營主體的干擾。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優化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擴大分類結果運用,不斷提高監管精準性。探索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加強經營主體信用監管大數據分析應用,提升防范化解各類潛在性、趨勢性信用風險能力。(信用監管處牽頭,各相關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深入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等問題。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貫徹落實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適時動態調整,實施“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重違嚴懲、過罰相適、事后回訪”的閉環式管理。大力整治任性執法、選擇性執法、趨利執法、以罰代管等執法擾企問題,營造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法治環境。(法規處、執法稽查局牽頭,各相關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涉企違規收費日常監管,及時查辦增加民營企業負擔的違法收費行為,加強部門協作聯動,綜合采取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手段實施聯合懲戒,集中曝光違規收費典型案例。(價監處牽頭,各相關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股東行為、強化內部監督,實現治理規范、有效制衡、合規經營,支持民營企業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登記注冊處負責)
十四、支持民營企業提升標準化能力,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化活動,參與各類標準制修訂,鼓勵標準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與標準快速轉化結合。支持培優團體標準,推廣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和對標達標行動。(標準化處牽頭,各相關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持續推進“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建設工程,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申請“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認證,提升品牌效應和市場競爭力。積極指導經營主體申請并規范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帶動特色產業發展。(認證認可監管處、知識產權促進處、知識產權保護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動出臺《自治區質量促進條例》,支持民營企業開展質量強企建設,開展民營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積極發揮“絲路質享”服務平臺作用,鼓勵民營企業申報新疆質量獎、參評中國質量獎。(質量發展處、認證認可監管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持續開展“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活動,支持民營企業實施計量伙伴計劃,促進民營企業計量融通創新發展。充分發揮計量促進企業提質增效、創新和發展節能減排的基礎作用,引導培育民營企業參與推進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計量處負責)
十八、推動網絡交易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開展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工作,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激發市場活力。督促網絡交易平臺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平臺合規機制,修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主體責任清單》《網絡交易經營者一般規定責任清單》,引導平臺和中小商戶共贏合作,促進平臺經濟良性發展。(網監處牽頭,各相關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暢通與民營經營主體常態化溝通渠道,及時回應民營企業的問題訴求,通過主流媒體及網絡媒體平臺做好相關政策宣貫解讀,充分運用新媒體,提升政策宣傳效果。加強宣傳選題策劃,加大對民營經濟數據宣傳發布,總結提煉經驗做法,加強典型事跡和經驗做法宣傳,積極營造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良好宣傳氛圍。(宣傳信息中心牽頭,各相關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