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 廣西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關于發布《西部大開發區域辦稅繳費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
內蒙古 廣西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公告〔2022〕 9號 2022-12-05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西部大開發的有關決策部署,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推進區域稅收征管和服務一體化工作安排,西部大開發區域12個省、市、自治區稅務局聯合編制了《西部大開發區域辦稅繳費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現予以發布。
本公告自 2023年1月 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