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3〕3號)規定,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23年5月13日起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通知“一、考試報名”(二)中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六)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報名地點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在其內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內地學校學習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二)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三)報名條件審核時,初級報考人員應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居住證等原件到林芝市財政局會計監督科審核;高級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等到西藏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審核。
三、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報名考生于2023年2月7日至2月20日內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報名。
(二)現場審核。
202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高級考試2月7日開始報名,因初、高級考試與我區藏歷新年存在部分沖突,建議考生在2月20日前完成報名審核繳費工作,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予報名。
(三)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現場審核的考生,自行在報名網站繳納報名費,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2月7日至2月20日。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由考生于考前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23年4月12日前。
四、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五、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六、考試時間
七、其他事項
考試咨詢聯系方式:林芝市財政局會計監督科 0894-5730897
達娃:18908949997 李強 :13398048882
審核地點:林芝市財政局會計監督科
附件: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 〔2023〕3號)
附件: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1)
林芝市財政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