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久久精品免费看国产免费软件|视频福利网|**一级一级毛片免费观看|twitter加速器永久免费版|特级淫片欧美高清视频蜜桃

您的位置:首頁 > 全國會計 > 西藏會計 > 西藏財稅法規 > 正文

藏政辦發[2023]6號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和行動方案的通知

2023-06-30 14:41     來源:中國會計網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和行動方案的通知

藏政辦發〔2023〕6號            2023-04-06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

  經自治區黨委、政府同意,現將《西藏自治區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和《西藏自治區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4月6日

西藏自治區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為切實解決我區優化營商環境中的堵點難點問題,助推高原經濟高質量發展,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如下。

  1.實施“一號工程”。自治區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成立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自治區召開優化營商環境大會。自治區和地(市)主要領導召開促進民間投資座談會。

  2.落實“四個最優”。凡是其他省(區、市)一級沒有的審批事項,自治區原則上不設立,做到審批事項最少;對標先進省份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進一步壓減辦理時間,做到審批時限最短;加強各系統(平臺)互聯互通,深化一次辦理、一網辦理,做到審批流程最優;改進作風,提高效率,狠抓落實,做到審批服務最好。

  3.優化政務服務。加快推進“企業開辦一件事”集成辦理。全面實行涉企經營事項“一件事一次辦”“一網通辦”“一窗綜辦”。樹立拉薩三級政務服務大廳全區樣板。推進全區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落實業務綜合授權“首席事務代表”制度。實行重點項目聯審聯批制度。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

  4.保障發展用地。積極規劃建設“標準地”。探索工業用地“交地即交證”“拿地即開工”模式。研究出臺依法規范有序流轉土地的指導性意見。讓利招商盤活城鄉閑置的空院子、空房子、空場子、空棚子、空攤子。積極盤活閑置低效資產。

  5.緩解勞動力短缺。依托重大項目開展訂單式勞動技能培訓,強化農村勞動力組織化轉移就業。建立完善多元化解勞資糾紛機制。全面落實支持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搭建平臺,完善人才引進使用具體措施。

  6.降低經營成本。全面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措施,深入實施企業所得稅政策實施辦法,落實落細自治區產業發展資金對企業的支持政策。持續提升各類經營主體水、電、氣報裝效率,嚴肅治理亂收費。

  7.強化招商引資服務。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實行省級領導包保制。建立招商企業專班服務工作機制及重點項目引進落地、達產運營跟蹤督導服務機制,保障投資者權益,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強招商引資考核,實行獎懲制度。

  8.打通招投標堵點。開展招投標專項整治行動,清理無法定依據的招投標限制條件,加大公共資源交易場地和專家資源保障力度,優化自治區和地(市)兩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投標流程,大力壓縮辦理時限,切實解決排隊擠壓問題。

  9.推進政策直達。堅定不移堅持“兩個毫不動搖” ,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圍繞優勢特色產業布局,分類制定支持優惠政策。重大涉企政策充分聽取企業意見。政府網站設立專區,新聞媒體設立專欄,完善重大政策及時發布和新聞發言人解讀制度。落實“政策找人、找企業”工作機制。研究建立政務領域失信記錄歸集、披露和管理制度。

  10.推進試點示范。支持林芝改革開放先行,創建優化營商環境示范。支持拉薩優化營商環境排頭兵建設。支持園區經濟、口岸經濟、“飛地經濟”發展。

  11.加強法治保障。推動出臺《西藏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制定實施《關于進一步支持民間投資發展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規范政商交往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意見》。

  12.強化督促落實。建立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制度。建設開通自治區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強化專項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建立專賬、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定期通報,每季度開展一次暗訪,對各級政府部門違法行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堅決曝光。強化營商環境評價結果運用,提高年度綜合考核指標權重。

西藏自治區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個創建” ,切實解決我區營商環境中的堵點難點問題,助推高原經濟高質量發展,譜寫好中國式現代化西藏新篇章,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西藏自治區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和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區黨委十屆三次全會、區黨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大力提振市場信心,全面對標發達地區、先進省份和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先進理念及創新實踐,緊扣“審批事項最少、審批時限最短、審批流程最優、審批服務最好”目標,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利企便民一流營商環境,奮力推進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的目標任務是:落實“審批事項最少、審批時限最短、審批流程最優、審批服務最好”取得新的積極進展,政務環境、要素環境、市場環境、創新環境、法治環境持續改善,擴大開放和招商引資的堵點難點進一步紓解,全社會干事創業活力不斷增強,企業家和投資者信心有力提振,招商引資到位資金500億元以上。

  二、基本原則

  ———聚焦最優目標。聚焦國家優化營商環境政策剛性任務,對標國內先進水平,圍繞營商環境指標優化提升,回應市場主體和社會各方期盼,以提升服務為牽引、政策落實為抓手、公平規范為目標、實際成效為檢驗,高位推動、創新促動、條線帶動、政企聯動,實現營商環境大改善。

  ———堅持問題導向。緊扣全國工商聯2022年萬家民企評營商環境西藏數據分析報告等反映的我區營商環境短板弱項,強化針對性措施,解決難點、打通堵點,消除壁壘、擴大開放,公平競爭、合規執法,激發發展活力和內生動力,實現營商環境大改善。

  ———確保重點突破。緊密結合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年度目標任務,匹配安排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措施,著力解決惠企政策知曉度低、企業群眾辦事難、招投標領域問題反映強烈等問題,在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打造包容普惠創新環境等關鍵環節上重點突破,實現營商環境大改善。

  ———加強系統落實。統籌疫情后紓困解難和經濟恢復,統籌推進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各領域擴大開放,統籌經濟高質量發展和落實“三個賦予一個有利于” ,鞏固以往相關專項整治和行動工作成果,攻堅推進年度重點工作,全面強化組織協調和責任落實,實現營商環境大改善。

  三、重點任務

  (一)大力優化政務環境。

  1.深化對標行動。全面對標發達地區、先進省份和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先進理念和創新實踐,努力做到“四個最優”。凡是其他省(區、市)一級沒有的審批事項自治區原則上不設立,持續推進“先照后證”“照后減證” ,動態推進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做到審批事項最少;全面提升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效率,對標先進省份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進一步壓減辦理時限,做到審批時限最短;推進并聯審批、聯合審批以及多規合一、多評合一、多圖聯審,加強各系統(平臺)互聯互通,深化“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網辦理”“郵寄送達” ,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做到審批流程最優;深化改進作風、提高效率,狠抓落實、利企便民,做到審批服務最好。〔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職轉辦)、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大數據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行服務集成。加快推進“企業開辦一件事”集成辦理,實現企業登記注冊、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就業及參保登記、醫保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銀行預約開戶等事項一個環節、一套材料、一次辦結。全面實行涉企經營事項“一件事一次辦”和線下“一窗綜辦” ,力爭實現15個涉企經營事項“一件事一次辦”。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積極推行政務服務告知承諾和容缺受理。實行重點項目聯審聯批制度。開展“個轉企”便利登記探索。探索開展地(市)級物流領域“一照多址”改革。(區職轉辦、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司法廳、稅務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政務服務“一張網”。全面推進線上“一網通辦” ,加大辦事環節精簡和流程再造力度,狠抓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深度,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結果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推動實現更多高頻事項快速辦理、異地辦理和跨省通辦。建設免申即享、幫辦代辦系統。完善企業注銷“一網服務” ,有效清理“僵尸企業”。持續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及其互聯共享應用,實現營業執照智能審批、“即辦即領”。(區職轉辦、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政務服務大廳效能。完善拉薩三級政務服務大廳建設,樹立全區樣板。推進全區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全面推行 “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 ,落實業務綜合授權“首席事務代表”制度。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涉企服務綜合窗口、“幫辦代辦”窗口和“辦不成事”反映窗口,對“辦不成”的一律“平臺監管”“政務督辦”。(區職轉辦、拉薩市人民政府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提高綜合監管水平。制定出臺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實施方案。動態調整全區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和檢查實施清單,完善監管數據歸集共享機制,實現監管執法信息公示率100%。在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等領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依據風險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對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實,建立“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對各類違規失信經營主體依法依規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依法實施懲戒。指導幫助失信主體依法開展信用修復。(市場監管局、區高法院、發展改革委、司法廳、商務廳、稅務局和拉薩海關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規劃一批重點部門政務信息化項目,基本形成權責清晰、統一協調的數字政府工作機制;建成自治區數字政府基礎支撐,區域治理總平臺和掌上辦事、掌上辦公兩大應用終端上線試運行,基本形成“一網通辦”“一網協同”“一網統管”集成應用場景,推進形成覆蓋自治區、地(市)、縣(區)、鄉鎮(街道)四級“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區職轉辦、經濟和信息化廳(大數據管理局)、發展改革委、區黨委網信辦、公安廳、財政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優化要素環境。

  7.優化市場準入準營。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普遍落實“非禁即入”。全面開放高原特色農牧產業生產加工,有序放開旅游文化市場,引導和鼓勵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等各類資本參與清潔能源開發、高新技術制造業發展,支持現代服務業、高新數字產業、邊貿物流業集約發展。按照“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原則,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對新出臺政策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廳、旅游發展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保障發展用地。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具備供地條件的區域,積極推進建設“標準地” ,對新建項目先行完成區域評價,先行設定控制指標,實現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探索工業用地“交地即交證”“拿地即開工”模式。研究出臺依法規范有序流轉土地的指導性意見。讓利招商盤活城鄉閑置的空院子、空房子、空場子、空棚子、空攤子。(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積極盤活閑置低效資產。推進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拓寬社會投資渠道。完善園區管理機制和入園企業扶持措施,推進土地單位面積投資強度和產值雙增長。鼓勵各類經營實體盤活運用各類閑置生產機械設備。支持各類科研成果轉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國資委、市場監管局、稅務局、人行拉薩中心支行、銀保監局、證監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緩解勞動力短缺。做好供需對接,依托重大項目開展訂單式勞動技能培訓,強化農村勞動力組織化轉移就業,更好滿足企業用工需求。統籌考慮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利益,建立完善多元化解勞資糾紛機制,依法化解勞資糾紛。全面落實支持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搭建人才引進、人力資源市場供需平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試行)》,切實推進“育、引、用、留”四大工程,用活用好現有人才政策,進一步完善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與現有人才留用的具體措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區黨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數據共享應用。建立健全全區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社會信用庫建設,完善人口庫、法人庫、自然資源與空間地理庫、電子證照庫。完善政務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和共享交換平臺,加強部門信息互聯互通,打破“信息孤島” ,推進數據跨部門跨層級共享應用,有序推動衛生、交通、氣象等數據向社會開放。〔經濟和信息化廳(大數據管理局)、職轉辦、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衛生健康委、氣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全面落實中央各項減稅降費措施,深入實施《西藏自治區企業所得稅政策實施辦法(暫行)》,嚴格執行《出口貨物退稅函調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1號),壓縮出口退稅函調核查時間,落實落細自治區產業發展資金對企業的支持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免費為企業辦理公共資源交易數字證書(CA 鎖)。加快財政資金撥付和使用進度,提高使用效益。持續提升各類經營主體電、水、氣報裝效率,嚴肅治理亂收費。加快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行為。用戶用水報裝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居民用戶、商業用戶用氣報裝時間分別壓縮至3個、15個工作日內。推進居民及160千瓦以下小微企業接電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實現高壓、低壓非居民、居民用戶辦電時間分別壓減至22個、15個和5個工作日內。〔財政廳、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工作專班(以下簡稱交易專班)、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稅務局、國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優化市場環境。

  13.強化招商引資服務。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實行省級領導包保推進工作機制。建立招商企業專班服務工作機制及重點項目引進落地、達產運營跟蹤督導服務機制,保障投資者權益,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強招商引資考核,實行獎懲制度。加大項目謀劃儲備力度,力爭入庫項目投資總額達到750億元以上。(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開展招投標專項整治行動。清理無法定依據的招投標限制條件,加強對招投標不良行為的認定及處理。強化招投標活動全過程監管,依法規范招標文件中的否決投標條件,明確啟動澄清條件的輕微偏差標準,壓減招標人和評標專家的自由裁量權。加大公共資源交易場地和專家資源保障力度,切實解決交易項目排隊擠壓問題。全面實行不見面開標,加快推進交易全流程電子化,鞏固區內遠程異地評標評審常態化成果,積極推進跨省遠程異地評標評審工作,共享區外優質專家資源。(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交易專班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打通招投標堵點。嚴格按照《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確定的范圍和各行業行政監管部門明確的進場相關規定,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自治區本級項目在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籌)交易,地(市)和縣(區)級項目在本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招標文件需核備的,由各級行業主管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備;招標文件具備發布公告條件的,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時安排交易場地(交易高峰時段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自招標公告發布至評標工作結束30日內完成。(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交易專班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凈化工程建設環境。對政府投資項目,嚴厲查處轉包和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程款、材料款、機械租賃費,以及設計變更洽商多、工程進度慢等問題。持續鞏固地材、機械租賃、勞務用工漫天要價、強買強賣治理工作成果。(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經濟和信息化廳、公安廳、人力資源保障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推進政策直達落地。堅定不移堅持“兩個毫不動搖” ,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在重大涉企政策出臺前充分聽取企業意見。政府網站及政務服務平臺設立專區,新聞媒體設立專欄,完善重大政策及時發布和新聞發言人解讀制度,支持鼓勵引導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政策推送解讀服務,擴大政策知曉度。清理政府部門“僵尸網站”。落實“政策找人、找企業”惠企工作機制,推進惠企政策一對一精準推送,免申即享即辦。研究建立政務領域失信記錄歸集、披露和管理制度。(政府辦公廳、區黨委宣傳部、區高法院、區黨委網信辦、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司法廳、財政廳、工商聯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大力優化創新環境。

  18.推進改革創新試點示范建設。支持林芝高質量發展、促進改革開放先行,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框架內,賦予林芝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充分的自主權。圍繞服務國家重大項目建設,把中央賦予西藏的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集中在林芝先行先試、落地落實。創新親商、安商、穩商的服務措施,確保引進的企業留得住;著力解決市場競爭不充分、企業融資難、清欠不徹底、執法監督效能不高、政策落地見效差的問題;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研究探索依法分級賦予開發區行政審批權。支持拉薩優化營商環境排頭兵建設。加快推進吉隆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和邊合區建設,充分發揮拉薩綜合保稅區作用,完善“飛地經濟”政策措施,大力推動園區經濟集群發展。(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商務廳、拉薩海關、稅務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積極創新融資服務。鼓勵在藏銀行業金融機構用好用足中央賦予西藏的特殊優惠金融政策,創新抵(質)押擔保方式、優化審批流程,支持中小實體經營者以產品訂單、應收賬款抵押融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鼓勵金融機構將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高管、研發等關鍵崗位人才信息作為授信評審要素,探索多樣化科技金融服務模式。開發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專屬金融產品,簡化貸款審批流程,提高“首貸戶”占比。加快建設西藏自治區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在地(市)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鼓勵保險機構為各類主體開展政策性保險服務。持續完善多層次直接融資體系,爭取和明確新注冊制下適用西藏企業上市的“綠色通道”政策。(財政廳、金融監管局、人行拉薩中心支行、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銀保監局、證監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大力優化法治環境。

  20.加強制度保障。推動出臺《西藏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制定實施《關于進一步支持民間投資發展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規范政商交往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意見》。按照優勢特色產業總體布局,分門別類制定優惠政策。(司法廳、發展改革委、工商聯、經濟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旅游發展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嚴格規范執法。落實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督促和保障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依法推動落實“首違免罰、輕微不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部門聯動機制,減少執法檢查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進一步提升全區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和業務水平,增強基層行政執法能力。深化完善綜合監管部門和執法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創新執法監督模式。推進落實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司法廳、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工作落實和組織保障。

  22.實施“一號工程”。自治區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成立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對照優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成立相應專項組,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各項重點工作落細落實、落地見效。自治區召開優化營商環境大會。自治區和地(市)主要領導召開促進民間投資座談會。〔政府辦公廳、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和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動員社會監督。建立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家代表、媒體記者、行業商會負責人和群眾代表擔任監督員,對各級政府部門違法行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堅決曝光。建設開通自治區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一號歸集、一號響應,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政府辦公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加大督查考核。強化專項督查,推動工作落實。開展明察暗訪,加大曝光追責力度。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實不力問題建立專賬、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定期通報,每季度開展一次暗訪。持續開展全區營商環境評價,強化結果運用,提高年度綜合考核指標評分權重。(政府辦公廳、區黨委組織部、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履行優化營商環境屬地主體責任,依照自治區方案完善推進落實工作機制。

  抄送:區黨委各部門,西藏軍區,武警西藏總隊。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區政協辦公廳,區監委,區高法院,區檢察院。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3年4月7日印發

微信公眾號

薩恩課堂

咨詢電話:400-888-3585

在線客服:點擊咨詢

©2001-2023 中國會計網(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實名網站認證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7473號 京ICP備12013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