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2020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通知公布,云南保山會計人員應當在當年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在次年的6月30日前須完成。2019年度的繼續教育,由會計人員自行選擇是否補學,補學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保山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做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高繼續教育質量,根據《云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云財規〔2019〕1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的對象
按照 2018年5月19日,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要求,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這兩類人員以下統稱會計人員)
二、完成時限
自2020年起會計人員必須按照《云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規定每年參加繼續教育,會計人員應當在當年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在次年的6月30日前須完成繼續教育。對于2019年度的繼續教育,由會計人員自行選擇是否補學,補學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三、學分要求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四、參加繼續教育的途徑
為不斷豐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提高繼續教育質量,為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提供更優質、便捷的服務,云南省財政廳會計處、會計服務中心于2020年5月底采購了5家網絡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為全省會計人員提供繼續教育服務。廣大會計人員也可以選擇《云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方式參加繼續教育,如參加線下面授,請廣大會計人員根據防疫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請所有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之前先進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及參加網絡繼續教育請登錄的云南財政會計管理網,網址:http://183.224.83.153:7001/。
五、政策依據
《會計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云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云財規〔2019〕1號)。
保山市財政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