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
《云南省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2024年6月27日
云南省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23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
上述兩類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準
(一)定額調整:每月增加34元。
(二)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調整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02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0元,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5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元,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以上標準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四、資金渠道
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
駐滇中央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照現行基本養老金保障渠道解決。
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云南省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云南省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云人社發〔2024〕1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便于全省各級各部門、社會各界更好地理解實施方案,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和依據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舉措。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6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于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4年1月1日起,為2023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通知》明確,此次調整,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國家要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結合云南實際,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備案后印發執行。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一)調整范圍。一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23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二是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
(二)調整時間。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
(三)調整辦法。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調整方式,實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調整。
一是實行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二是實行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退休人員統一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元的標準和本人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1%的比例調整增加。
三是實行傾斜調整,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的關心。年滿70周歲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50元。各類地區每月分別按不同標準增加養老金:六類地區30元、五類地區25元、四類地區20元、三類地區10元、二類地區5元、一類和其他地區2元。
按照上述調整辦法可計算增加的養老金額,例如:某企業(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李先生,1951年3月出生(現年73歲),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共計35年2個月,2023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為4370元。此次調整增加的金額=34元(定額調整)+36元(繳費年限掛鉤調整)+43.7(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30元(高齡傾斜調整)+10元(艱邊三類地區傾斜調整),共計153.7元。
今年我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水平按國家明確的高限3%確定,但具體到每一位退休人員,由于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以及年齡的不同,實際個人調整水平與總體水平會存在一定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