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培育浙江民營跨國公司“絲路領航”行動計劃的通知
浙政辦發[2023]68號 2023-12-15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加快培育浙江民營跨國公司“絲路領航”行動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加快培育浙江民營跨國公司“絲路領航”行動計劃
為深入實施“地瓜經濟”提能升級“一號開放工程”,加快培育我省民營跨國公司,引導企業更好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合作,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打造高層次對外投資策源地,充分發揮我省民營跨國公司領航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培育一批跨國經營指數高、綜合競爭力強、國際影響力大的民營跨國公司,提升我省企業在全球產業鏈中的協同能力和資源配置能力,促進我省產業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延伸,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助力高能級開放強省建設。
到2025年,我省民營跨國公司總量持續擴大,納入培育庫的民營跨國公司累計達到300家以上,對外投資備案額占比超過70%;民營跨國公司領航企業達到100家以上,重點涵蓋“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和現代服務業;總部功能集聚、產業帶動作用明顯、國際競爭力強的民營跨國公司總部集群達到5個以上。
二、工作舉措
(一)健全民營跨國公司動態培育機制。全面梳理我省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跨國經營企業,重點聚焦出口導向型制造業企業、貿易龍頭企業、數字經濟平臺企業、生產性服務企業,進一步完善民營跨國公司培育入庫標準,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培育機制。(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加強民營跨國公司梯度培育。完善跨國經營指標體系,按照重點產業領域對培育企業進行分類,根據企業國際化所處階段進行分級服務,提高服務針對性、精準性。加大對中小企業法律、政策、金融、財稅、安全等方面的服務力度,助力企業在境外平穩健康發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
(三)引導民營跨國公司有序布局。深化與東盟、《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成員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鞏固我省在全球產業鏈中的地位。支持開展境外資源能源開發和勞動密集型等傳統產業產能合作,提升國際競爭力。鼓勵我省優勢產業創新國際合作方式,引導智慧城市、數字安防等數字經濟企業輸出品牌、標準,支持新材料、航空航天和量子技術等新興產業加強國際創新合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工商聯)
(四)加強民營跨國公司總部培育。積極開展民營跨國公司總部培育認定工作,支持民營跨國公司將浙江總部打造成全球管理中心、運營中心和研發中心,引導境外利潤回歸,帶回優質項目。支持民營跨國公司領航企業充分利用國際創新資源,建設高水平的創新基地或創新聯合體。對標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用好國籍、永久居留、口岸簽證等政策組合措施,提升醫療、教育和社區服務等國際化水平,全面提升涉外綜合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外辦)
(五)持續提升民營跨國公司經營能力。引導企業探索國際合作新模式,鼓勵企業與投資所在國龍頭企業、國家主權基金、國際資本開展合作。鼓勵企業和境外跨國公司合作開發第三方市場。鼓勵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發揮各自優勢,“走出去”共同發展。推進聯盟拓市,引導企業抱團開拓海外市場,承接工程項目。(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國資委、省工商聯)
(六)加快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依托領航企業的供應鏈核心地位,引導其在重點對外投資目的國和中歐班列沿線國家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推動境外經貿合作區數字化轉型升級,實現運營智能化、資源集約化、安防立體化發展,打造“智慧、綠色、平安”園區。支持境外經貿合作區與省內經濟開發區通過產能合作、產業聯動、資源共享等方式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樞紐節點。(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
(七)推進預防性合規體系建設。指導民營跨國公司加強合規管理,引入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開展合規培訓,提升企業合規經營能力,樹立浙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良好形象。加強民營跨國公司安全審查與指導,妥善應對和處置境外合規風險事件。開展涉外法律服務活動,為民營跨國公司“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務。(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八)優化跨境服務體系建設。發揮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先試作用,探索對外投資便利化舉措。完善“浙企出海”服務平臺功能,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指引。支持第三方跨境服務機構內外聯動,完善對外投資服務網絡。提升企業國際結算和資金調撥便利化水平,簡化對外投資合作備案手續。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和外資銀行跨境聯動優勢,提升跨境金融服務和風險保障水平。發揮我省現代科技金融服務優勢,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更多跨境支付選擇。(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進出口銀行浙江省分行、出口信用保險浙江分公司)
(九)加強跨國經營人才培養。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加強民營跨國公司國際經營人才儲備,通過合作辦學、專業培訓、實崗鍛煉等多種方式,培養跨國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鼓勵創新人才引育模式,支持校企合作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設立“絲路學院”,增強企業“走出去”發展人才支撐。(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商務廳)
(十)加強境外投資分析研究。開展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服務鏈前瞻性研究,加強對我省經貿合作重點區域形勢研判,為我省民營跨國公司有序開展全球布局提供政策法規、風險防控、境外安全與領事保護等專業指導和集成服務。(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發揮省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形成省商務廳牽頭、各成員單位協同推進的民營跨國公司培育機制。各地要高度重視民營跨國公司培育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加強政策銜接,完善工作機制,支持民營跨國公司全球布局、做大做強。
(二)強化政策支持。統籌資金、優化政策,加大對民營跨國公司培育工作支持力度。鼓勵各地細化工作舉措,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產業鏈、供應鏈全球布局,推動自主品牌國際化,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完善國際營銷網絡等。依托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中國—中東歐國家博覽會等重大平臺,加強民營跨國公司宣傳推介,提升我省企業品牌影響力。
(三)防范境外風險。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強知識產權、合規經營、技術出口管制等國際規則培訓,提升企業海外投資合規意識。指導企業加強合規體系建設,完善風險預警與防控機制,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深化“絲路護航”行動,發揮商協會以及境外使領館等作用,為企業跨國經營提供支持,切實保障民營跨國公司海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