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4求,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25年9月舉行。現就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四)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博士專業學位的人員,報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可免試《財務管理》科試者應在考試報名期間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提交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免試申請。經審核確認后,可以免試。2024年度已提交免試申請并經審核確認的人員,無需再次申請。
(五)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年限;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外籍人員在境外的會計從業經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六)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相關規定,報名參加格考試的人員,應具有2019年以來(含2019年)至少2個年度的繼續教育記錄。具備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報名人員,對繼續教育不做要求。
(一)報名時間
湖北考區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起止時間為2025年6月12日6:00至7月2日12:00,繳費統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二)報名地點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應按屬地化原則選擇工作>單位所在地為報名點;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應選擇學籍>所在地為報名點;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應選擇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為報名點。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籍人員,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報名。在中國境內有工作單位的,應選擇工作單>位所在地為報名點;為境內學校在校學生的,應選擇學籍所在>地為報名點;其他人員應選擇境內居住地為報名點。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三)報名流程
1.信息采集。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盡早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sm.mof.gov.cn/index/,下同),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待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
2.網上報名。報名開始后,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鈕,程和提示進審核通過后進入繳費環節。
3.網上繳費。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繳納報名費。繳費時請慎重操作,繳費成功后,不辦理退考。
(四)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對采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同時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及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屆時將不能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于2025年8月18日至9月5日期間,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自行打印準考證。如準考證不慎遺失,可在本人正式參加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進行補打。
準考證應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照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須清晰無誤。
(一)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經濟法》、《財務管理》。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級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中級 | 9月6日至8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30 經濟法 | ||
17:45-20:00 財務管理 |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舉行,共3個批次。《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65分鐘,《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120分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135分鐘。
考生考試的詳細批次、時間以準考證上分配的信息為準。考試時間、批次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一)2025年7月3日前,完成本地區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統計、對賬等工作。
(二)2025 年7月25日前,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點考場確定工作,并按規定格式上報省會計考辦
(三)2025年9月5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值班電話、值班人省會計考辦。
(四)2025年9月6日至8日組織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五)2025年9月12日前,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2025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情況報告單》的整理匯錄有違紀違規等異常現象的報告單原件報送省會計考辦,留存復印件。
(六)2025年10月31日,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公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
(七)2025年12月8日前,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 202工作總結。
(一)考生必須持有效身份證和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的紙質準考證,嚴格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考場和其它要求參加考試,不得自行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變更準考證的字體、式樣、照片等,準考證正面、背面不得載有任何其它信息。如身份證遺失或過期,請務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二)考試中出現斷網、斷電、服務器中斷等故障,導致考試不能正常進行的,如在短時間內恢復的,可以繼續考試,考試系統自動延長考不能繼續考試的,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另行安排考試時間。考試過程中出現考試機器黑屏、藍屏、延時、短暫斷網等情況,且及時向考試工作人員示意并認可的,可以向考試工作人員提出延時申請,考試結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考試過程中,因考生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坐錯位置或不當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代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的將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罰金。請考生務必遵章守紀,誠信參考。考生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請向所在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提供準確通信地址和聯系方式,以便寄送《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合格人員須待報名地所屬市級財政部門官網公布證書領取日期后(約在考試成績公布三個月后),憑在全國一服務管理平臺打印的考試合格成績單和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財政部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領取證書。
(一)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要求設置考點,考點須設在省轄市州以上中心城市。
(二)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強考場建設,配齊身份驗證、入場檢查、視頻監控、應急電源等設備,開展應急演練,提高保電能試風險。應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落實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的各項措施。
(三)各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做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確保考試信息安全。考試期間,考試網絡應與互聯網實現物理隔離。凡泄露考,包括考生報名材料和相關信息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各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
(五)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做好考試期間應急處置工作,出現突發情況,及時妥善處置并向省會計考辦報告,確保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各完成。
湖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