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證券從業資格報名時間因疫情原因已推遲。目前考生還是安心備考。
3月4日,為貫徹落實新修訂《證券法》有關規定,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關于證券業從業人員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已經取得執業證書的從業人員,視為已完成登記,執業證書編號即為登記編號,無需重新登記。已提交執業注冊申請,但尚未取得執業證書的從業人員,相關申請信息將自動轉入登記流程,機構無需重新填報登記信息。
通知指出,證券公司中從事證券業務的人員應當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協會)自律規則的要求,品行良好,具備從事證券業務所需的專業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滿足基本要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最近三年未受過刑事處罰;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通過相應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等。在滿足基本要求基礎上,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人員還應當符合《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相關規定。保薦代表人還應當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相關規定。證券經紀人還應當符合《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相關規定。
證券公司中從事證券業務的人員應當向協會進行登記。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評級機構中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人員,參照證券公司中從事證券業務人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登記管理。從業人員不須申請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
通知明確,對于證券公司中從事證券業務的人員,協會明確應當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協會自律規則的要求,品行良好,具備從事證券業務所需的專業能力。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評級機構中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人員,參照證券公司中從事證券業務人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登記管理。從業人員登記類別設為一般證券業務、證券經紀人、證券投資咨詢(投資顧問)、證券投資咨詢(分析師)、證券投資咨詢(其他)、保薦代表人等六類。應當根據從業人員實際從事的業務類別和相應要求進行登記,同一人員只能登記為一個類別。
協會要求,機構應當確保所聘從業人員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協會自律規則的要求。機構應當指定專人(登記管理員)負責本機構從業人員的登記信息審核和日常登記管理工作,確保登記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機構聘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或從業人員在登記中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協會將視情節輕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紀律處分。從業人員受到協會“暫停執業”紀律處分的,協會予以中止登記。從業人員受到刑事處罰、被證券市場禁入或受到協會“終止執業”紀律處分的,協會予以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