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發〔2022〕183號
各有關主體:
為貫徹落實《證券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5號〕)《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管理規則》等的要求,提高證券公司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合規意識和專業能力,規范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培訓工作,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制定了《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細則》。經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并向中國證監會備案,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業協會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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