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出售09年1月1日后的舊固資如何開票
2018-07-17 11:12 來源:中國會計網
問: 一般納稅人出售09年1月1日后的舊固資如何開票? 答: 1、一般納稅人銷售09年之后購入的固定資產(除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外),及2013年8月1日后購入的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應按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增值稅普通發票,計算繳納增值稅。 2、一般納稅人銷售09年1月1日后購入的按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且未抵扣的固定資產,可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計算繳納增值稅,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若放棄減稅,可開具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一般納稅人銷售09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間購入的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可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計算繳納增值稅,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若放棄減稅,可開具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