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規定:...(三)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貨款、勞務費用的對象。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所以個人信用卡付款的,不能開具單位抬頭的專用發票。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系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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