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有的具體規定?
問題答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第四條規定:“(一)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貨物運輸服務,使用貨運專票;提供其他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不得使用貨運專票。
(二)貨運專票中‘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開具貨運專票的一般納稅人信息; ‘實際受票方及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實際負擔運輸費用、抵扣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信息; ‘費用項目及金額’欄填寫應稅貨物運輸服務明細項目及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合計金額’欄填寫應稅貨物運輸服務項目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合計; ‘稅率’欄填寫增值稅稅率; ‘稅額’欄填寫按照應稅貨物運輸服務項目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得出的增值稅額; ‘價稅合計(大寫)(小寫) ’欄填寫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的合計; ‘機器編號’欄填寫貨運專票稅控系統稅控盤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