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聯次和用途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啟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4號)規定:“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分為三聯票和六聯票,第一聯:記賬聯,承運人記賬憑證;第二聯:抵扣聯,受票方扣稅憑證;第三聯:發票聯,受票方記賬憑證;第四聯至第六聯由發票使用單位自行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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