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中容易犯錯的七項知識點
一、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八種情況
a. 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b.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c.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d.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應稅服務;
e.實行增值稅退(免)稅辦法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f.向消費者個人提供應稅服務;
g. 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h.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可以代開)。
二、一般納稅人應開具普通發票的情形
一般納稅人(可以是個體戶)發票開具鉑略認為分為兩種情況:
1. 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稅〔2008〕170號和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等文件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 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認證期限的計算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期限是180天,180天是含節假日的,是開完票到認證的期限。
四、合法的“代開發票”是怎樣的
代開發票實務操作應注意:
1. 代開發票上有“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字樣,或代開樣章 ;
2.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3. 小規模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征收率都應該為3% ;
4. 獲取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正常抵扣進項稅額
5. 對未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體經營者,不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6. 對未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體經營者和個人,可按規定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7. 屬于增值稅免稅范圍的個體經營者和個人,可按規定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不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8.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月銷售額不超過3 萬元(按季納稅9 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
增值稅自查及典型案例分析
五、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注意事項
1.購買方的開票信息不能有誤;(包括: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注冊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
2.貨物信息不能有誤;(包括貨物的名稱、型號、單位、數量、金額)
3.發票的電子票號與紙質的票號必須一致;
4.打印發票時發票必須放正、字跡清晰、不能壓線、錯格;
5.針式打印機的打印速度不能太快,跳針可能導致客戶無法抵扣。
六、如何作廢發票
在開票系統里找到想要作廢的發票號碼點擊作廢,然后把打印的發票三聯全部收齊后蓋上作廢章即可。鉑略財務培訓提示財務人員要把作廢的發票留存以備下次購買發票稅務驗舊時備查。
七、紅字發票填報流程
紅字發票填報一般分為四種情況:
a.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由購買方填報時的流程為:
1.購買方通過自己的防偽開票系統打印2份《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申請單上要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 ;
2.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該通知單一式三聯,其中一聯給銷貨方,銷貨方拿到通知單后,在其系統開具紅字發票;
3.購貨方不作進項轉出。
b. 因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由購買方填報時流程為:
1. 購買方通過自己的防偽開票系統打印2份《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申請單上要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 ;
2. 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該通知單一式三聯,其中一聯給銷貨方,銷貨方拿到通知單后,在其系統開具紅字發票 ;
3. 購貨方不作進項轉出 。
c. 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由銷方填報時流程為:
1. 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
2. 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
d. 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由銷方填報時流程為:
1. 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
2. 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銷售方憑《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