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虛開”)一直是稅務機關重點打擊的對象,多年來取得很大成效。從整個增值稅抵扣鏈條來看,不法分子想要虛開并非易事,虛假開具必然要虛假抵扣,否則就要按照虛開金額繳稅,因此虛開一定得有一個完整地開、抵鏈條,不法分子才能長久維持。另一種方法是不法分子成立皮包公司大量虛開后形成欠稅然后走逃,之后再注冊公司繼續虛開,這種方法無法維持長久,屬于“一錘子買賣”。
在“營改增”之初,筆者一度認為虛開的鏈條還未搭建好,可能不會馬上出現虛開行為。但通過媒體報道來看,已經破獲了不少虛開大案。筆者分析發現,隨著“營改增”的不斷深入,正規、合法的企業也可能產生虛開的沖動。
一是“營改增”企業。“營改增”減稅效果之一就是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營改增”企業稅率幾乎都低于17%,如交通運輸業一般納稅人適用11%稅率,運輸公司購進的汽車等運輸工具、最主要的支出汽油等都可以按照17%稅率抵扣進項稅額,這中間就產生了6%的差額,在降低交通運輸企業稅負的同時也為其產生了大量留抵稅額。二是“營改增”下游企業。今年即將全面開展的生活服務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營改增”,無論房屋、建筑物是一次性抵扣還是分期抵扣,購進房屋、建筑物的企業都必將產生幾年都難以消化的巨額留抵稅額。
由于以上原因,“營改增”企業及下游企業要利用長時間消化留抵稅額,長期不繳納稅款,這就為虛開提供了客觀條件。既然留抵稅額留著也不會產生任何收益,何不拿出一部分“賣”給別人,并從中收取“稅點”,自己既得到了收益,又不用找下家抵扣,也不用繳納稅款,何樂不為呢。在一些報道中也看到,有的“營改增”企業并非主動虛開,而是其他企業誘導其虛開。正是因為“營改增”企業有這樣有利的條件,才會有人打他們的主意。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營改增”企業及下游企業存在以往皮包公司所不具備的“先天優勢”。首先,“營改增”企業及下游企業會產生一時難以消化的留抵稅額,這為虛開提供了物質基礎;其次,虛開既可以獲得經濟利益,又不用納稅,這為虛開提供了經濟誘惑;最后,虛開不必虛抵,簡單快捷,長期不繳稅又是合理原因,也不易被稅務機關盯上,這為虛開提供了安全保障。在利益的誘惑下,有些“營改增”企業及下游企業走上了虛開之路。
未來一段時間,“營改增”企業及下游企業虛開的風險將集中在實體公司(非皮包公司),它們有大量留抵稅額(合理產生),虛開金額不大(不超過其留抵稅額),性質不那么惡劣,不像傳統虛開不法分子那么顯眼,因此一定要特別關注。
一定要警惕“營改增”企業及下游企業虛開的沖動。由于“營改增”企業長期不接觸增值稅專用發票,對虛開行為會得到怎么的法律制裁并不了解,因此要加大虛開法律懲處、尤其是《刑法》中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宣傳力度,震懾那些有虛開想法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