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補認證,應提供:銷方“已抄稅證明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存根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兩份 關于補認證的申請,說明丟失原因并保證如果找到原件也不再認證,加蓋公章,注說明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購貨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銷貨方要開具“已抄稅證明單”,應提供:加蓋“已抄稅”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附列資料表 增值稅專用發票記帳聯復印件加蓋發票專用章一份 攜帶企業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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