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期限是多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因此,從開票之日起為認證期限的第一天,認證期限為180日并非6個月。
微信公眾號
薩恩課堂
咨詢電話:400-888-3585
在線客服:點擊咨詢
©2001-2025 中國會計網(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實名網站認證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7473號 京ICP備12013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