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近日,有網友留言咨詢,3月份的業務需要在4月份補開發票怎么辦,取得發票的票面稅率欄次填寫錯誤應該如何處理等等。對于這些問題,12366納稅服務熱線都及時作了解答,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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