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進項分攤方式資料報送與信息報告
二、業務描述: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三、設定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第六條
四、辦理材料:
1.《納稅人進項稅額分攤方式備案報告表》2份
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
五、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辦理,具體地點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六、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七、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九、聯系電話:
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十、辦理流程:
十一、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的設備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軟件設計的計算機設備、讀寫打印器具設備、工具軟件、軟件平臺和測試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