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2020-02-27 14:14 來源:中國會計網
大家都知道增值稅發票分為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兩種,在一般人眼里它們最大的區別大概就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而普通發票則不可以,真的完全是這樣嗎?
一般企業發生費用支出的時候往往喜歡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業務人員會被告知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進行增值稅抵扣,所以取得專用發票比較好。但是如果你認為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那就錯了。其實,有些“普通發票”也可以進行進項抵扣,接下來就讓我們了解一下幾種可以抵扣的“普通發票”吧。
一、符合規定的“公路通行費發票”可以抵扣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86號)文相關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二、符合規定的“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可以抵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1.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2.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所稱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
4.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并稅率前的扣除率-11%)
三、符合規定的“完稅憑證”可以抵扣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般納稅人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證明的增值稅額。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技術維護費發票可以抵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第二條規定: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營改增之后,繳納技術維護費取得技術維護費普通發票仍然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