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已交稅金和未交稅金的區別是什么?
答:增值稅已交稅金和未交稅金的區別在于:
前者是當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實現的增值稅(例如常見的申報期申報納稅上月實現的稅款和補繳以前月份欠稅);
而后者是當月繳納本月實現的增值稅(例如開具專用繳款書預繳稅款)。
1、企業發生當月上交上月未交的增值稅的情況:
應在“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末可無余額,也可能有余額,可能是貸方余額,也可能是借方余額。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末如借方余額,則反映企業多交的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已交稅金核算的是當月繳納本月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已交稅金和未交稅金的區別是什么的相關參考答案】:
答:已交稅金是當月繳納當月,比如說預繳稅金;
未交增值稅是下月繳納上月應交未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