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增值稅如何計算?
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售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采用國際上的普遍采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講算出銷項稅額,然后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現.
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舉例:
銷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稅單價80元,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就為100*80=8000元
設增值稅稅率為17%,那么A商品的銷項稅額為:8000*17%=1360元
購進A商品時,每件支付60元(含稅),總金額為100*60=6000元(含稅),應化成不含稅為:6000/(1+17%)=5128.21元,稅額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價值為8000-5128.21(不能減6000,因為6000是含稅,要化成不含稅)=2871.79元,稅率是17%,所以應納增值稅稅額為:2871.79*17%=488.20元.但在稅法當中是不采用這種算法的,在此是為了讓你對增值部分有個更直觀的理解,才這樣舉例的,稅法上正確的算法如下:
應納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488.21元
備注:兩種方法算出的結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購進時6000元為含稅金額化為不含稅時之差,為正常情況,實踐中按防偽稅票上的稅額計算即可)
企業要自已開具增值稅發票,企業必須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對符合什么條件的企業才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呢?具體如下:
(1)從事貨物生產式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納增值稅的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為主、兼營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年應納增值稅的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
(3)會計核算健全.指能準確計算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
(4)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
如果你公司的工業制造企業,年應納增值稅的銷售額要達到100萬元以上;如果你公司是商業企業,年應納增值稅的銷售額要達到180萬元以上,才可能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這是最重要的條件
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售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