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繳納的增值稅怎么計算?
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增值稅計算公式:含稅銷售額/(1+稅率)=不含稅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稅率=應繳稅額
上面說增值稅是實行的"價外稅",什么是價外稅?也就是價外征稅,就是由消費者負擔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甲貨物100件,金額為10000元,但你公司實際上要付給對方的貨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設增值稅率為17%)=11700元.
為什么只購進的貨物價值才10000元,另外還要支付個1700元呢?因為這時,你公司作為消費者就要另外負擔1700元的增值稅,這就是增值稅的價外征收.這1700元增值稅對你公司來說就是"進項稅".a公司多收了這1700元的增值稅款并不歸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稅上交給國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繳而已,并不負擔這筆稅款.
如果你是一名會計,從會計分錄中也看得出來: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100件貨物時,分錄:
借:原材料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
貸:應付賬款--a公司 11700
分錄中并沒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為公司的費用,而是做為"應交稅金",因為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銷售80件甲產(chǎn)品時,分錄:
借:應收賬款--b公司 1755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50
分錄中并沒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稅款做為公司的業(yè)務收入,而是掛"應交稅金",因為這并不歸你公司所有,而是應交給國家的稅收.
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給國家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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