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增值稅發票開錯了可以重開嗎?
普通增值稅發票開錯了,可以重新開具.
主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是當月開錯,則需將發票收回,并進行作廢;
2、如果是隔月發現開錯,則需開具紅字發票,再進行藍字發票的開具,寄給購買方即可.
具體操作如下:
1、金額或稅額多開或少開,同時購銷雙方未作賬務處理
這種情況,購貨方可將原發票聯和抵扣聯退回(商品銷售發票即可退回發票聯),由銷貨方重新開正確的發票,銷售方將原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加蓋"作廢"戳記,粘貼在原存根聯后面,注明原因.
2、金額、稅額少填,同時一方或雙方已作賬務處理
這種情況,可由銷貨方按少開的差額,補開一張藍字專用發票,并在備注欄說明情況,同時對少開的金額應進行納稅申報.
3、金額、稅額多填,同時一方或雙方已作賬務處理
(1)銷貨方已作賬務處理,而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可由購貨方將原發票聯、抵扣聯退回銷貨方、銷貨方憑以作銷貨退回處理,然后重新開具,開票日期填寫重新開具的日期,并重新申報納稅.銷貨方作銷貨退回處理,可憑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填開相同的紅字專用發票,將記賬聯撕下,作沖減銷項稅金的憑證,紅字發票聯和抵扣聯不得取下,將退回的藍字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在紅字發票聯和抵扣聯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藍字,放在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的存放地點.
(2)購銷雙方均已作賬務處理
可由購貨方比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就其多開的部分差額,可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銷貨退回折讓"手續,取得紅字發票,各自沖減銷售金額、銷項稅金和進項金額、進項稅額.
4、票面填寫不符合規定
如開錯的專用發票只是票面填寫不符合規定,并不影響金額和稅額的,無論雙方是否已作賬務處理,一律采取換票方式,由購貨方將原票退回,銷貨方重新開具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開票日期按重新開具的日期填寫,并注明"換票重開"字樣,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作廢"戳記,粘貼在新開的專用發票存根聯后.在填報"發票使用手冊"時,只填發票號碼,在銷貨金額或購貨金額欄注明"換票"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