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票人和復核人能否為同一個人?
增值稅發票"開票人"和"復核"能否是同一個人,稅務上沒有要求,但是從內控管理的角度,"開票人"和"復核"應該不是同一個人,特別是收到一些相對企業來說大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人"和"復核"最好不要是同一個人.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人的填寫,稅務上沒有要求,但建議最好如實填寫開票人員姓名,特別是收到一些相對企業來說大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員",順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貿企業(查當地工商局網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開具的大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且開票人是"管理員",要特別提高警惕.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中很關鍵的一步,它與普通發票不同,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于實行憑發票注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將一個產品的最初生產到最終的消費之間各環節聯系起來,保持了稅賦的完整,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
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通常有兩種稱呼,以"十萬元"為例,分為:"十萬元版"和"限十萬元版".其中,"十萬元版"不含稅價款可超過人民幣十萬元,而"限十萬元版"不含稅價款不得超過人民幣十萬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區分.
開票時,發票的抬頭要與企業名稱的全稱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稅發票必須要有稅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納稅人應按上述規定如實開具發票.開票人和復核人是否能為同一人稅法暫無相關的明細文件規定.但同時,發票的填開應遵循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原則上開票人和復核人不應為同一人.
理論上是:開發票時,發票上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開票人和復核人不可為同一人.但國稅局認證系統可能只審核密碼區,無法審核開票人、復核人.也就是說認證能過,但不合規.
1.開票人和收款人可以為一人.
而開票人和復核人不可以為一人.
現實工作基本上都是一個人負責開票系統的,因此所謂的收款人和復核人都是虛的.你在開票系統上增加一個收款人和復核人并可.
2.發票認證,不是認證這些的.開票人,收款人,復核人是同一個人的名字并不影響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