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抵扣進項稅如何申報?
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開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1.申報專項
(1)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按規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1欄"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應欄次中.
(2)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注明的稅額,或憑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公路、水路等票據,按政策規定計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申報抵扣.
2.統計申報
納稅人申報的旅客運輸服務,無論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其他扣除憑證,都要在《附列資料(二)》第10欄"(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中進行統計,該欄次數據不會匯總至第12欄次"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中.
其中《附列資料(二)》第10欄"(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反映按規定本期購進旅客運輸服務,所取得的扣稅憑證上注明或按規定計算的金額和稅額.
本欄次包括第1欄中按規定本期允許抵扣的購進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第4欄中按規定本期允許抵扣的購進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其他扣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