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項稅比進項稅多是自動留抵嗎?
如果進項比銷項大,綜合考慮還要交稅的話,那就在認證(進項票)時,將日期靠后的留作以后認證(最長有效期三個月),這樣做既不影響交稅,還可為以后各月打下基礎.這時只需將認證的進項與銷項之差作為應交稅款即可,不另作帳務處理.
如果進項票已經全部認證了,也不需另外帳務處理,只需將進項大于本月抵扣的部分,填列在申報表待抵扣欄內,留作以后抵扣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8號令)第四條規定,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一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