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方如何填寫紅字信息表?
只有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部分退回及銷售折讓,才可開具紅字發票.
目前普通發票、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無須開具紅字信息表,在開票系統中可直接開具紅字發票,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信息表.
由購買方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根據對應藍字專用發票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情況,分已抵扣和未抵扣兩種方式:
(一)當選擇已抵扣時,只要選擇發票種類后,不需要填寫對應藍字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點"下一步"進入填開界面.
(二)當選擇未抵扣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對應的具體未抵扣原因后,選擇發票種類,并填寫對應藍字發票代碼和號碼,點"下一步"進入填開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