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開了沒有抵扣有什么后果?
只要業務真實,沒有什么后果.
增值稅發票開了沒有抵扣,這種情況稱為滯留票.
滯留票是指銷售方已開出,并抄稅報稅,而購貨方沒進行認證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滯留票產生的原因有:
一、部分納稅人受利益驅動為隱匿進銷痕跡,采取購進商品貨物和銷售商品貨物都不入帳的手段偷逃稅款.因此,取得的進項專用發票不進行認證抵扣,形成滯留票.
二、部分企業采購人員取得的進項專用發票不慎丟矢,未向財務等有關部門報告,致使進項發票超期不認證,形成滯留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丟了怎么辦
納稅人丟失專用發票后,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
各地稅務機關對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按規定進行處罰的同時,代收取"掛失登報費",并將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統一傳(寄)中國稅務報社刊登"遺失聲明".傳(寄)中國稅務報社的"遺失聲明",必須經縣(市)國家稅務局審核蓋章、簽注意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規定:
簡化丟失專用發票的處理流程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1、2,以下統稱《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