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改革后增值稅申報表怎么填寫?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第一條規定,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以下稱《附列資料(一)》)中的第1欄項目名稱由"16%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調整為"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第2欄項目名稱由"16%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調整為"13%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因此開具的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列明的金額、稅額應填寫在"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3%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對應欄次.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第一條規定,原《附列資料(一)》中的第3欄項目名稱由"10%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調整為"9%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第4欄項目名稱由"10%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調整為"9%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因此開具的稅率為9%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列明的金額、稅額應填寫在"9%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9%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對應欄次.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以下稱15號公告),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以下稱《附列資料(一)》)中的第1欄項目名稱由"16%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調整為"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因此開具的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的金額、稅額應填寫在"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對應欄次.根據15號公告第三條"本公告施行后,納稅人申報適用16%、10%等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分別填寫相關欄次"規定,因此該企業開具的16%稅率紅字專用發票,應填寫在"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