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的增值稅適用稅率?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農產品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有11%、13%和17%三種,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從2017年7月1日以前,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為13%; 從2017年7月1日起,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1%.經過深加工的農產品增值稅稅率17%.
注意: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增值稅稅率為11%.具體范圍參見《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的規定.
納稅人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及農業服務免征增值稅.
生產者自產:免稅;批發銷售生產者自產的13%,加工銷售的17%.從2017年7月1日以前,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為13%; 從2017年7月1日起,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1%,經過深加工的農產品增值稅稅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