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理財的分紅需要交增值稅嗎?
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第二條相關規定: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并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后,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