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不可以作廢沖紅?
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跨年都不允許作廢的,可以開具紅字發票。不同的是專用發票開具紅字發票的時候需要到稅局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而普通發票開具紅字發票的時候在電腦開票系統中直接開具就行了。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章第三十四條規定: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具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根據此條,就填寫地稅紅字發票的處理意見如下:
情況1、如接受勞務方未作帳務處理,發票可以退回的
處理1:若發票未繳銷,不需開具紅字發票。可向接受勞務方索回已開具的發票聯,在該發票的所有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作為扣減當期勞務收入的憑證,然后按實收款項補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