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有什么用處?
增值稅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
它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還具有完稅憑證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稅發票將一個產品的最初生產到最終的消費之間各環節聯系起來,保持了稅賦的完整,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
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一般納稅人有作用:
1、由于價稅分開,相對來說采購成本小了,以某商品銷售價格為100元為例,成本是100,17%增值稅發票成本是100/1.17=85.47,成本降低了,利潤肯定增加
2、進項稅額可以抵減銷項稅額:就以上例,花100元買的商品,假如經過加工、整理又以120元賣出,銷項稅都是120/1.17*17%=17.44,買進的話,要交17.44元稅款,17%增值稅發票買進的話要交17.44-(100-85.47)=2.91元稅款
3、利潤不同:暫且不考慮地稅,購進的利潤是120/1.17-100=2.56元,增值稅發票購進的利潤是(120-100)/1.17=17.09因此,對一般納稅人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限制條件就多.至于個人不能取得增值稅發票,是因為個人不是達到條件要求的企業.
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稅務機關批準后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并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抵扣增值稅的憑證;而普通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稅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