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月底有余額嗎?
正常情況下,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月末都是有余額的;一般企業月末會將應繳納的稅金,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賬戶但現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取消了"轉出應交增值稅"三級明細,繳納稅金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賬戶故,不管如何核算,正常情況下,月末銷項稅額及進項稅額都有余額;年末是否應有余額應分兩種情況:
一、不保留余額,年末將應交稅費下的三級明細科目互相對沖(各明細余額一般為零,如果有留抵,余額一般在"進項稅額"明細下保留)
二、不作調整個人認為,日常對于應交稅費下三級明細年末是否保留余額,因其相關數據分析意義不大(每年的數據可以通過本年累計發生額取得),沖平與不沖平(是否保留余額)本來相關條文也未明確規定,自己可以自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