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商品增值稅是如何進行計算的?
我國的增值稅實行憑發票抵扣進項稅款制度,對于委托代銷這樣一種經營行為,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間雖然沒有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但為了使增值稅專用發票鏈不被中斷,保證稅款抵扣制度的實施,我國稅法將委托代銷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即:當受托方銷售代銷貨物時,要給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做銷售處理,繳納增值稅,然后再按與委托方簽訂的協議,定期填制代銷清單,與委托方結算貸款及手續費。同時,委托方根據代銷清單,給受托方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據以作銷售處理,繳納增值稅。委托代銷主要有支付手續費、視同買斷兩種方式,下面舉例說明兩種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相關的會計處理。
一、視同買斷方式
委托方和受托方簽訂協議,委托方按協議價收取代銷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托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托方所有。受托方將商品銷售后,應按實際售價確認為銷售收入,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并向委托方開具代銷清單;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例:A企業委托B企業銷售甲商品50件,協議售價為200元/件,該商品成本為150元/件,增值稅稅率為17%。A企業收到B企業開來的代銷清單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 000元,增值稅額1700元。B企業實際銷售時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2000元,增值稅額2040元,
(一)委托方相關的會計處理
1、A企業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7500
貸:庫存商品 7500
2、收到B企業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B企業 11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7500
貸:委托代銷商品 7500
3、收到B企業匯來的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117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 11700
(二)受托方相關的會計處理
1、收到甲商品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10000
貸:代銷商品款 10000
2、實際銷售甲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1404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4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 10000
借:代銷商品款 1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
貸:應付賬款—A企業 11700
3、按合同協議價將貨款付給A企業時
借:應付賬款—A企業 11700
貸:銀行存款 11700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代銷商品增值稅是如何進行計算的】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