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生產型免抵退企業的增值稅稅負如何計算?
生產企業自營出口增值稅稅負率=(內銷銷項+免抵退銷售額×征稅率-進項稅額)/(免抵退銷售額+內銷銷售額) *100%
假設某公司總銷售收入為100萬元,外銷收入95萬元,內銷收入5萬元,進項稅金15萬元,征稅率17%,退稅率13%,計算如下:
銷項稅金=50000*17%=8500元
進項稅金轉出=950000*(17%-13%)=38000元
應交稅金=8500-(150000-38000)=-103500元
稅負=[8500+950000*17%-(150000-38000)]/1000000*100%=5.8%
如此題,該公司未繳納增值稅,實際稅負為0,但由于是外銷產品實行免抵退稅政策所致,又有征、退稅率差,所以理論稅負為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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