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發(fā)票可以用于公司抵稅?
首先最主要一個條件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不可以抵稅,一般納稅人可以抵稅
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需同時具備七個條件,并視情處理,以防范稅務風險,提高稅務遵從度。
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guī)定,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對于以前環(huán)節(jié)繳納的稅款準予扣除的一種稅收優(yōu)惠。由于稅額抵扣是對已繳納稅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種特殊的免稅、減稅。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進項稅額抵扣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七個條件,缺一不可。否則,其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予以抵扣。同時,建議納稅人從實操層面的具體要求出發(fā),視情處理、謹慎操作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相關抵扣事項,以防范稅務風險,提高稅務遵從度。
一: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
二:必須取得合法有效抵扣憑證
(一)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服務,發(fā)生規(guī)定情形(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除外)的,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二)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chǎn)核算的不動產(chǎn)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三)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發(fā)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
(四)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五)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按照規(guī)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七)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用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注釋》所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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