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合同可以體現多種納稅行為嗎?
一個合同可以開兩種稅率的發票.
可以將不同稅率的商品、服務合在同一張法票上開具.這種情況在物業管理公司開的票中是最常見的.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前者適用于某個行業和經營業務,如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商業批發統一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等;后者僅適用于某一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用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印制發票的企業按照稅務機關的統一規定,建立發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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