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舊的固定資產如何開發票?
一般納稅人轉讓或者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計算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①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6%)
銷項稅額=銷售額×16%
②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減按2%征收增值稅,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2)發票開具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按規定適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納稅人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后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賣出: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銷售舊的固定資產如何開發票】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