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站場差額征收增值稅如何納稅?
按照營改增試財稅規定,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稱一般納稅人)提供客運場站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承運方運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也就是說,增值稅上給了客運場站一般納稅人一個差額征收增值稅的特別待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差額征收增值稅,按照差額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并不意味著會計核算就一定是按照差額確認會計收入.
案例說明
某客運場站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客運公司提供客源組織、售票、檢票、發車、運費結算等服務,該企業采用差額征稅的方式,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承運方運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期期該企業向旅客收取車票款項合計530000元,應向客運公司支付477000元,剩下的53000元中,50000元為銷售額,3000元為增值銷項稅額,財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53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000
應付賬款 477000
該題反映的增值稅中采用差額征 稅的財務處理,客運場的增值稅銷售額為(530000-477000)/1.06=50000元.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客運站場差額征收增值稅如何納稅】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