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相關規定?
一、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體、欄次、內容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一致,按發票聯次分為兩聯票和五聯票兩種,基本聯次為兩聯,第一聯為記賬聯,銷貨方用作記賬憑證;
第二聯為發票聯,購貨方用作記賬憑證。此外為滿足部分納稅人的需要,在基本聯次后添加了三聯的附加聯次,即五聯票,供企業選擇使用。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第二聯(發票聯)采用防偽紙張印制。代碼采用專用防偽油墨印刷,號碼的字型為專用異型體。各聯次的顏色依次為藍、橙、綠藍、黃綠和紫紅色。
三、凡納入“一機多票”系統(包括試運行)的一般納稅人,自納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國統一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并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
對于一般納稅人已領購但尚未使用的舊版普通發票,由主管稅務機關限期繳銷或退回稅務機關;經稅務機關批準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允許其暫緩納入“一機多票”系統,以避免庫存發票的浪費,但最遲不得超過2005年年底。
四、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價格由國家發改委統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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