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認證期限的藍字發票退貨如何處理?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超過360天未認證的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是不能抵扣的,只能全額含稅入賬。如果企業全額含稅入賬后,由于質量問題確需要退貨,那么應該如何處理?如果購貨方處理,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向銷售方退貨,很顯然是行不通的。因為購貨方并沒有進行認證,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不能出具《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如果超過認證期,發現發票開具錯誤,如何處理?銷貨方沒有在認證期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通知單》,所以不能開具紅字發票沖減銷項稅額,銷貨方也不可能再開發票重復納稅,在會計更是無法處理。按照現行政策來說,出現上述情況,無法進行妥善處理。
出現以上情況無法處理的主要原因就是認證期限約束。認證期限360天的規定主要是為了企業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數據采集上來,進行比對處理,確保稅控系統發揮應起的作用。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中對認證期的要求,也是要求企業在規定期限內開具通知單,本身無可厚非,但是由于規定的不完整性導致出現問題無法處理。對于進項發票超認證期退貨的情況,可采取先罰后開的方法加以解決,因為未按規定的期限開具紅字發票,也屬于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一種,在政策上也有依據可查。對于上述無法妥善處理的情況,稅務機關應該給一個政策出口,就是在處罰后,允許企業開具紅字發票沖減銷項稅額,保證企業正常的經營業務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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