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款和違約金的開票方法?
客戶支付賠償款(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發生),我公司以生產銷售氣體為主,銷售給客戶時,同時收取氣瓶租金及其它運雜費,均計入價外費用,為客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客戶在使用過程中,氣瓶損壞后要向我公司支付氣瓶賠款。問:我公司收到的氣瓶賠款是否要交流轉稅?
總局答復: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 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 費。”因此你公司收取的氣瓶賠償款應當納入增值稅的價外費用申報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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